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产品、合规要点及退出方式总结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产品、合规要点及退出方式总结

将陶 2025-07-21 硬件 2 次浏览 0个评论

  我们都知道投资必有退出,怎么退出才能保证最大的利益和收获。那您又知道哪些退出机制呢?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产品、合规要点及退出方式总结

鑫海基金-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产品、合规要点及退出方式总结

  下面给大家介绍几种:

  (一)首次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IPO)是指在证券市场上首次发行对象企业普通股票的行为。此后,对象企业将变为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公开交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出售其持有的股票收回现金。一般来说,首次公开发行伴随着巨大的资本利得,被认为是退出的最佳渠道。

  (二)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

  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方式,属于间接上市方法,为不能直接进行IPO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提供退出途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数量股权取得控制权后,再将自己所投资的企业通过反向收购注入该上市公司,实现公司间接上市。

  (三)管理层回购

  管理层回购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其所持有的创业企业股权出售给企业的管理层从而退出的方式。优点在于将外部股权全部内部化,使得对象企业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四)二次出售

  二次出售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其持有的项目在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出售的行为。与管理层回购一样,二次出售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售对象企业股份的过程,仅仅在出售对象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次出售常常用于缓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紧急的资金需求。

  (五)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运营失败,项目以破产而告终,被迫退出的一种形式。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清算,主要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由于企业所属的行业前景不好,或是企业不具备技术优势,或利润增长率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决定放弃该投资企业;二是所投资企业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又无法得到新的融资,债权人起诉该企业要求其破产;三是所投资企业经营太差,达不到IPO的条件,且没有买家愿意接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的权益,而且继续经营企业获得的收入无法弥补可变成本,继续经营只能使企业的价值变小,只得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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