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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初定相应职称: 1、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属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地税缴纳在我区为准),或人事档案委托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