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穆地段医院杨村七街骨科门诊部-单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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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子轩 2025-08-04 手机 2 次浏览 0个评论

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人员。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共科目成绩须达到70分。

  (二)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8:30—11:30。

  (三)地点: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5067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或证明材料。

  二、专业测试

  (一)发布公告。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政协》网站上公布《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专业测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033、3000034、3000035)专业测试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三)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政协办公厅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的监督。

  (四)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为7人,由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为4人。

  对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总分120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确定。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天津市天穆地段医院杨村七街骨科门诊部-单位介绍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提请省政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政协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省政协机关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 系 人:方元朝

  联系电话:0551-62226192

  监督电话:0551-62226247

省政协办公厅

  附件: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现将省政协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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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等规定,现就省委党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委党校(合肥市屯溪路301号)教学综合楼10楼1004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天津市天穆地段医院杨村七街骨科门诊部-单位介绍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现场依次提出3道问题,考生依次答题,在15分钟内完成。

(三)考官

面试考官每组7人,其中外请考官4人,由省委组织部从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省委党校考官3人。

(四)面试评分

考生答题结束后,由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数为面试最终成绩,成绩当场宣布。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省委党校统一安排,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报批聘用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省委党校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省委党校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并全程接受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省委党校机关纪委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联系电话:0551-62173024

监督电话:0551-62606185、62173607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附:省委党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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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花园街科技大厦省科协七楼会议室(老省政府长江路大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1-62661733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能。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按现场抽签排序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6日进行。详见资格复审领取的《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科技馆三楼多功能厅(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乐路8号,呈三角形建筑,可乘3路、22路、234路、801路、903路及快速公交3路到科学大道站下)。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组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主考官1人,考官6人,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公众科技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科协组织部和安徽省青省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安徽省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省科协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申请复检的人员,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公众科技网上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科协审查后,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咨询中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省科技信息中心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密、回避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科协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661733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0551-62615464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0551-62845850

  安徽省科技信息中心:0551-62661750

  监督电话:0551-62661746

安徽省科协

  

  ★

  2017年安徽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7〕3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省妇女干部学校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委党校综合楼5楼(合肥市屯溪路301号)514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实际进入同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1人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命题试讲,考生准备时间为两小时(含教案撰写和备课准备时间)。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分别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5人的平均分为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和考察由省妇联及省妇干校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省妇干校统一安排,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签约聘用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省妇干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妇女网和安徽省妇女干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省妇干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各环节工作在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妇联及省妇干校按人事考试规定和保密、回避等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省妇联机关纪委将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并进行现场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联 系 人:李 静

联系电话:0551-62173867

监督电话:0551-62608742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附件:2017年安徽省妇女干部学校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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