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记者 徐微
通讯员 张玉卓 王长安
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农安县法院和朝阳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德惠市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近日一举执结14起连环案件。至此,事涉4家法院、近900万元标的额的案件成功执结。
14起连环案件
涉款近900万元难执结
被告李某系农安镇居民,为了经商做买卖于1998年至2010年之间,先后从王某、姜某等11人处借款579.85万元,从矫某处赊购价值20万元的大米,还拖欠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70万元,欠款本金总计869.85万元。这13起案件经农安县法院、经开区法院、朝阳区法院、长春中院4家法院依法审理或调解后,分别责令被告李某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由于李某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故13名原告分别依据法律规定,向一审的农安县法院、经开区法院、朝阳区法院申请执行。其间,德惠市法院还委托经开区法院扣留李某拖欠长春市某建筑公司工程款的3万元。总计由李某实际承担还款的案件14件14人,事涉4家法院,其中农安县法院承办11件,朝阳区、经开区、德惠法院各承办1件。而李某除了一座拥有产权的位于农安县开安镇王义小区建筑面积4979平方米的综合楼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该楼因修建高速公路已被征用,面临拆迁。吉林省高速管理部门已将拆迁补偿款752万元预留在农安县交通局,但李某以补偿过低、身体有病等理由推托,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
法院反复斡旋
当事人分别达成和解
2015年6月,农安县法院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专案组,制定了执行方案,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做通李某思想工作为突破口,使其主动到交通部门办理征用补偿手续,让期待执行财产变现成现实执行财产。
为此,农安县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中,由于李某身患疾病需治疗,还要做买卖,经常不在家,致使承办法官多次无功而返。2015年10月8日17时许,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在农安县三角广场,立即驱车赶到,告知李某来意。因李某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将李某背至车上,驾车回到农安县法院。承办法官向李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承诺做各申请执行人工作,争取为其预留一定的医疗生活费用。经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相劝,最终李某表示配合执行,并答应如各申请执行人放弃的额度达到自己满意,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可以到县交通局签字。
2015年11月3日,农安县法院承办法官想方设法,多方联络,将14起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另3家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全部约至法院,就李某的财产状况、身体状况以及要求向他们作了说明。经反复斡旋,多次协商,终于分别达成执行和解。除了为李某留下一部分医疗生活费用外,其余拆迁补偿款全部偿还欠款。各申请执行人均放弃利息,并按照一定的本金比例受偿。
案件一波三折
最终又达成了和解
案件至此,本应画上圆满的句号,但二原告王某、王某某在法院未下发裁定前,突然反悔,要求李某偿还全部本金并给付利息。对此意外情况,农安县法院承办法官分三处做思想工作。在农安县法院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真诚感召下,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又达成了和解。农安县电视台对这14起案件的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录制。原告于某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农安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真诚敬业感动了他们,才使案件最终得到执结,要为法院法官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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