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继5月上旬我市交警部门在市中心区投入首部“移动电子警察”后,第二部“移动电子警察”将于6月12日在指定路段展开巡逻执法活动。
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见到了该搭载其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智能采集系统的“移动电子警察”。其设备安装于警车顶部,周身共有7个摄像头,可在附近一定范围内进行全方位“捕捉”。车顶上还设置了一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着“违停抓拍、立即驶离”的字样。
在警车的副驾驶位置,一块显示屏与车顶的设备连接,实时反映着摄像头的抓拍情况。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交警八大队已经确定了“移动电子警察”的巡逻路段:
1.建设路(新华道—国防道段)
2.新华道(建设路—文化路段)
3.学院路(新华道—国防道段)
4.国防道(站前路—大里路段)
5.新岳道(友谊路—燕新路段)
6.西山道(站前路—友谊路段)
7.光明路(北新道—新华道段)
8.谊园道(新岳道—光明路段)
9.新华道与华岩路口(路口周边区域)
10.新华道—新华书店公交站点周边
11.新华道—世博大厦公交站点周边
12.北新道(竹安路向西至北新环岛东侧中石化加油站路段)
注意:交警部门已对上述路段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 。
“移动电子警察”,在播放禁止停车提示语的前提下,对在黄色的禁止停车标线区域内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抓拍。
重点
在“刷黄漆”路段停车会被记3分
交警八大队民警介绍,交警部门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违停车辆时,由多张照片和一段视频行程组成完整的证据链,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后,依法对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民警表示,黄色的禁止停车标线属于禁止标线,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车辆违法停放在黄色禁停标线区域内,并非单纯意义上的违法停车,而是属于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民警特别提醒,在这样的路段,临时停车也是不允许的,包括驾驶人在车内的情况。
此外,当“移动电子警察”发现假、套牌以及逾期未年检车辆时,会及时发布预警,民警可第一时间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来源: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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